“孬儿”这个小名在我的家乡很常见,是大家对于小男孩的一种爱称。男孩出生的时候还没有名字,大家就用“孬儿”来代替。“孬”,当然是“不好”的意思,可乡亲们却都希望自家男孩“孬”,这代表男孩淘气、不听话,最起码这男孩不“傻”,不“愣头愣脑”,不“老实”。在乡亲们心里,“老实”代表这孩子总受欺负、吃亏上当,脑瓜不好用。有点“孬”劲儿的男孩,似乎能保证一家人不受欺负,能够“光耀门楣”。乡亲们打心底认为,对新生男孩的夸赞没有什么能比得上这单单一个“孬”字。
大孬儿是大姑的独子,身材长相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。他身形高挑细瘦,脸蛋儿白净,细长的脖子上顶着一颗从头到晚不停摇晃的脑袋,两片薄薄的嘴唇如同乐器里的簧片,话到他嘴里立马变成一连串流畅而富有节奏的音符,不知不觉中你就被带入到他的话题里。他的精力像是永远也用不完,他不是戳戳这个,就是闹闹那个,总也停不下来。小孩都愿意跟在他屁股后面,跟他打鸟、捉鱼、游泳、滑冰……他总有玩不完花样。他实在过于顽劣,所以总被大姑追着打,他跟猴儿似的,到处乱窜,谁也捉不到他。在逢年过节或姑姑们依照乡俗回娘家的时候我才有机会见到他,所以我跟他也并没有见过几次面。与他一起玩过的唯一完整的一天,是在我大概十岁那年暑假里。
六月里的一天,是给爷爷上坟的日子,这是我们这个大家庭里一年一度的大事。爸爸兄弟之间会轮流来主持这件大事,姑姑们也携家眷远道而来。女人们负责准备祭祀用品和厨房的一切事宜,而男人们则在饭桌上谈论近一年中周边新闻、人脉关系,谁家有什么需要帮衬的也就顺便吐露出来,看谁可以帮得上忙。而我们小孩子,则叽叽喳喳放肆打闹一整天。
大清早,院子里闹哄哄的,我出去一看,一群孩子都围在一个大个子四周,也不知道他在讲些什么,所有的孩子都支棱起耳朵来一边听一边打岔。大姑边择菜边听他瞎扯,笑着骂了他几句,然后转过头来半皱着眉对我妈说,“这孩子这个捣蛋劲儿你瞅瞅,长大了可怎么办!”我妈哈哈笑了两声说道,“小孩子嘛,就是这个孬劲儿才可人疼呢!”大姑摇了摇头,继续悠然地择菜。
我因为好奇也跑了过去。大孬儿坐在小凳子上,好像在讲什么有趣的见闻,还不时扬着脑袋跟大人们闲扯几句。那时他也就是十三四岁,但仿佛已在“江湖”中游历很久,偶尔来我们烟火人家凑凑热闹。
我那时脾气很倔,又敏感,动不动就“拿乔”,所以一般小孩跟我说话会格外谨慎,生怕触了霉头。但大孬儿却拿这当个新鲜事儿,一遍又一遍来招惹我,我越气他就越高兴。
每次惹完我他都像战事告捷一般满世界喊:“园园又拿乔了!”
其他小孩也跟着喊:“园园又拿乔了!园园又拿乔了!”
最后我只好跑进屋里不出来。
他一会儿推推门,一会儿敲敲窗。开始我只当作没听见,但听到门外其他小孩的窃喜声,我气得大喊大叫起来。可我这一开口就好像孙悟空中了金角大王的葫芦咒,他们呼啦啦跑远,模仿起我生气的样子来。
就这样,那一整天里我都被他气的直跺脚,他看见我生气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又赢了一局,然后暗自酝酿好下次惹我的好时机。我气急了,推起自行车就往外走。他不紧不慢地过来跟我认错,同时偷偷把车轮子的气给放了。我把车子推出去才发现没气,板着脸撅着嘴回去找打气筒,却怎么也找不到,他早藏起来了。我知道自己对他实在没了办法,就开始哭。这时他就更开心了,好像我的哭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。他嬉皮笑脸地开始赔不是,说自己真不对,我见他压根儿没有任何诚意,憋了一天的恼气绷不住,一下子嚎啕大哭了起来。
他这下可怕了,他本是想逗我玩玩,没料想我倒认真了起来,这下轮到他急了。他上蹿下跳,使出浑身解数试图阻止这场灾祸,而我哭得更凶了。正在这时大姑远远走了过来,他知道自己这下真的要没命了,于是把心一横,半挤着眼背起了诗来,“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!”
我没料到他会突然来这么句文邹邹的话,一下子就破涕为笑了。
此时大人喊我们回家吃晚饭,吃完饭他们就去给爷爷上坟,然后也就各自回家了,大孬儿跟着大姑走了。我因为跟其他人玩得开心,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。
再次见到他的时候,我已经上了高一。那年的寒假,跟往常一样,我跟着姐姐去二伯家里玩,大孬儿也在那,他正跟其他堂弟们看着时下热播的偶像剧。
跟小时候一样,他还是站在所有人中间。他眉飞色舞的谈论剧情,笑得手舞足蹈,大家都被他夸张的表情和用词逗的哈哈大笑。他从穿着打扮到举止言谈,都透着一种文明人下乡的感觉。稚气未脱的脸上多了些许阳刚之气,每隔几分钟就时髦地甩几下不久前才修饰好的小分头。他个子更高了,还是那么瘦,与他对话,会第一时间被他眼睛里所放出的光芒深深吸引。
在谈论剧情的时候他还喜欢夹杂着自己的职业,就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剧情他都会扯到这上面来,我就这样得知他学了厨师。
他在省城里呆了几年,换了几份工作,他像是细数自己家情况一样夸耀着省城里的种种奢侈繁华之处。
“省城的广场比我们几个村子加起来都大,玩的地方就算天天逛,几年都逛不完!”
“ 有钱的客人可有钱咧,咋跟你说呢,一瓶茅台喝几口,不要了。”
“为啥不要?人家家里上万的洋酒有的是,这算啥!”
我们问他干厨师累不累。
他嘴角一撇不屑的说道“累啥累,老板对我特别照顾,总说要升我当小组长咧!”语气里好像我们在问爱因斯坦够不够资格得诺贝尔奖,鲁迅写小学生作文费不费脑细胞。
堂弟笑得前仰后合,一个劲儿问他省城里吹牛皮到底上不上税。
之后我在学校里时间紧张到几乎回不了家,再后来,我离开家上了大学,毕业后又漂泊他乡,直到毕业几年后回家过年才又看到大孬儿。那时他已在老家安定下来,娶了一位文静的乡下女子,两岁的女儿乖巧伶俐人见人爱,躺在他怀里软绵绵的撒娇。他的话还是不断,可已变少而且谨慎了许多。他还是那样白净细瘦,可衣着已不甚讲究,精力已远不如之前那样旺盛。不知他从什么时候开始饮酒、吸烟,酒量已经相当不错,烟也几乎不离手。
大姑在一旁仍旧会笑着骂他几句,但声音里多了踏实和满足。谈起这些年大孬儿的经历,大姑叹息几声慢慢讲了起来。
大孬儿二十来岁的时候,家里已经张罗着给他娶亲了,可他怎么也不想在乡下娶妻生子,他想呆在省城发展。而大姑认为城里哪是乡下人待得起的地方,城里房子贵,媳妇又娇气,更何况娶城里媳妇的彩礼钱,恐怕他们倾家荡产也拿不出来。他一个半吊子厨师,趁着年轻还能蹦跶几年,等年龄大了,娶不到媳妇又没钱,非打光棍儿不可。更何况,他离父母那么远,父母老了见不到他可怎么办!不如趁着现在父母年纪还不很老,凑个彩礼钱让他先把媳妇儿给娶了,他也就不再瞎折腾了,父母也就安心了。
说到这些大孬儿立马就急了,他是下了决心要留在省城的,那个地方他早已混熟了,他结交了从全国各地来的朋友,见识了在乡下几辈子都看不到的世面,在那个繁华都市里,每天都在发生着那么多成功的故事,谁知道幸运不会降临到他头上呢?大姑斩钉截铁的告诉他,天天做白日梦的人除了有个鸟运啥也没有!
最后实在说不通他,就把他关在家里,偷偷把他的工作给辞了,还到处给他张罗各个村里年龄相貌相称的闺女。大孬儿知道他们打算把他永远困在乡下的时候,几乎要把房子给掀了,于是趁他们不注意偷偷跑回了省城又找了一份工作。这时候他知道家里想要什么,不就是媳妇吗,容易。他开始不断的往家里领女朋友,那些女朋友本身是见他长得帅,说话又漂亮,所以才愿意跟他回家看看,可到他家之后得知得马上结婚生子,以他们家当时的条件来看,若是嫁过来,这辈子就这么毁了,回去之后就都没了下文。
转眼间大孬儿到了二十五六岁,村里的同龄人开始出嫁的出嫁、娶亲的娶亲,他过年回家时,有些人还抱上了儿子。而他却仍旧没有找到一个愿意跟他死心塌地过日子的女孩。
渐渐地这成了大姑的一块心病。大孬儿自己心里先是感到挫败,慢慢地也开始焦虑起来。每次乡亲们提起来这件事,他就说自己女朋友多得数不过来,只是他自己不愿意罢了。他不愿意承认,在将嫁娶生子看作头等大事的乡下环境里,他所憧憬的未来显得多么微不足道。
他有些沮丧了,彷徨了,迷茫了。
打从十六七岁开始,他就在繁华都市里过着“城里人”一样的生活,做着一份“城里人”一样的工作,讲着“城里人”一样的腔调,他自认为自己早已经成为城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而如今要决定自己终身幸福的时候,他不知道为什么城市离他这样远?远的令他窒息,他拼尽全力都抓不到城市的边边角角。
大姑见他心软了,趁机跟他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谈话,告诉他现实是什么,现在年轻,是折腾的欢,等过几年还没钱没车没房没老婆,狗都会躲着走!大孬儿听着这刺耳的说词,双眼死死盯在地上,紧握双拳,怒目圆睁,额上的青筋爆了起来,脸由红到紫又由紫变青。半晌,他燃起一支烟,默默抽了起来。
大孬儿就这样留在了家乡。
他依着家里的意思结婚生子,结婚之后去了县城里当了一名普通的流水线工人。他的话题里已离不开老婆、孩子、房子,言语间已褪去了年少时的豪语轻狂。他对老婆言听计从,对女儿百依百顺,在大家眼里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了,他的心似乎已经找到了归宿。
像小时候一样,整个屋子里都充满他的笑声,他还是那么乐观,那么自信,他是话题的引导者,活跃气氛的主角儿。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他一直以来对待世界的态度,似乎这世界所有的苦恼并没有在他的心里留下深刻的痕迹。
那天下午大孬儿本来在饭桌上喝着酒,看见我们这边在包包子,就技痒难耐,忍不住过来包了几个。包子在他那双手里没几下就呈现出最完美的样子。他说这基本功现在都生疏了,想当年······嗨!他摆了摆手,回头吃了几口菜,随后又忍不住回过头来说,合格的包子最起码应该包出15个褶儿。说出这句话,他突然有些害羞,尴尬地笑了几下,回到饭桌上喝起了酒来。
大姑在一旁叮嘱他少喝点。
“多吃菜少喝酒,谁先喝完谁先走!”
“大过年的说什么走不走的!呸呸呸!”大姑急着眼骂了起来。我们哄然大笑,大姑也就呲儿一声乐了,她抱紧怀里撒着娇的小孙女,盘算着过几年再添个孙子,她这辈子也就没了遗憾。
后来我远嫁他乡,在我出嫁后的第一个大年初四,依照回娘家的习俗,大家才又聚在了一起,这时候我们已经都是大人了。那些从小与我在野地里满地跑的孩子们现在已完全褪去了稚气,说起话来粗声粗气。他们拖家带口,似乎都小有成就,身上穿的戴的都是经过特意挑选过的,仿佛要把一整年中最好的状态呈现出来。
大孬儿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,上身只简简单单一件蓝色羽绒服,头发干净整齐,个子还是在所有人里最为显眼,只是背已不像少年时那样笔挺,那张帅气白净的脸上,已没有了从前灿烂的笑容,清朗有神的眼睛里,不再有直达你内心的光芒。
如所有大人一样,我们的聚会少了些小孩子的打打闹闹,多了些生活工作的烦恼抱怨,吃饭的时候我们相互敬酒,说些祝福的话。大孬儿的话变得极少,甚至有些沉默寡言了,他与我除了相互敬酒之外,没有任何话,似乎已是陌生人。
那天当大家渐渐散去的时候,天色已经半暗,风很大,能清楚的听到风在远处尖叫的声音,即使大家都包裹的严严实实的,仍旧感到刺骨的寒冷。大孬儿站在寒风里,双手放进裤兜,看着大家离去,他眼神坚定,嘴角微微上扬,一霎那间我仿佛又看见那年夏天那个高高瘦瘦的、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少年。这时他看向我,走到我面前,然后轻轻拍了下我的肩膀,可似乎又无话可说。他挠了挠头,最后只有一句,没事常回来看看啊。我笑着点了点头。随后他转身进到车里,挥了挥手,熟练地发动了车子,驶入了茫茫夜色中。